守住底線,遠離紅線系列共分為政治紀律負面清單、組織紀律負面清單、群眾紀律負面清單、工作紀律負面清單、廉潔紀律負面清單、生活紀律負面清單六個部分,本期為工作紀律負面清單。
工作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黨的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的重要保證。保證黨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離不開嚴明的工作紀律。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侵犯了黨的正常工作秩序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黨組織和黨員劃出了工作紀律“紅線”,主要劃分為5個方面24條負面清單:
第一方面:貫徹上級決策部署和新發展理念不力
1.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于管理,貫徹執行、檢查督促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
2.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造成較大損失或者重大損失。
第二方面:工作失職失責
3.黨組織在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后,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
4.黨組織在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5.黨組織在黨紀處分決定或者申訴復查決定作出后,不按照規定落實決定中關于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
6.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或出走。
7.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縱容、唆使、暗示、強迫下級說假話、報假情。
8.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
第三方面: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
9.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
10.熱衷于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
11.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
第四方面:違規干預與插手市場經濟、司法等活動
12.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活動。
13.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并、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
14.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
15.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
16.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
17.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聽案情、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
18.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政府獎勵表彰等活動。
第五方面:違反保密、考試、外事紀律
19.泄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
20.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方面資料。
21.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違規錄取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
22.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
23.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
24.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觸犯駐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駐在國家、地區的宗教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