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18榮烏高速滄州段改擴建工程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G18榮烏高速滄州段改擴建工程核準的批復》(冀發改基礎核字【2023】22號)核準,交通運輸部以《交通運輸部關于G18榮烏高速滄州段改擴建工程資金安排的意見》(交規劃函【2022】480號)、《交通運輸部關于G18榮烏高速滄州段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交公路函【2023】344號)、《河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G18榮烏高速滄州段改擴建工程主體工程兩階段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批復》(冀交函審批【2023】11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單位為: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交安及環保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雙信封形式,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G18榮烏高速滄州段,途徑海興縣、渤海新區黃驊市。
2.1.2建設規模:
項目起自G18榮烏高速魯冀界漳衛新河特大橋,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擴建,經海興縣蘇基鎮、趙毛陶鎮,黃驊市黃驊鎮、羊三木回族鄉和呂橋鎮,止于G18榮烏高速冀津界子牙新河特大橋,全長69.067公里。
全線原位改建海興、石黃(樞紐)、黃驊北和呂橋4處互通式立交,利用在建的南大港互通式立交。采用半幅斷交半幅施工,半幅保通的方案。
項目現狀為雙向四車道、六車道高速公路,原設計速度為120公里/小時,兩種路基寬度,其中起點漳衛新河特大橋、海興服務區、海興互通、黃驊北互通、渤海新區服務區、南大港互通、呂橋互通、終點子牙新河特大橋等段已按六車道實施,長度17.512公里,路基寬度為34.5米;其余主線段落路基寬度為28米。
2.1.3技術標準:
主線采用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改擴建,設計速度1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34.5米。新建及拼寬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Ⅰ級,利用既有橋涵沿用原荷載標準,其他技術指標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執行。
2.1.4計劃工期:計劃工期41個月,其中施工期17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預計開工時間2024年8月份,預計交工時間2025年12月份,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2招標范圍:
2.2.1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次招標為G18榮烏高速滄州段改擴建工程交安及環保工程施工招標,包括波形鋼護欄、隔離柵、標志(里程碑、公路界碑、輪廓標)、防眩、標線、聲屏障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等全部相關工作。共分為6個類別6個標段,起訖樁號K619+386.932-K688+453.854;Ⅰ類,標段號GHL-01,主要工程內容波形鋼護欄(包括中央活動護欄、防撞設施);Ⅱ類,標段號GLS-01,主要工程內容;隔離柵;Ⅲ類,標段號BZ-01,主要工程內容包括立面標記、百米牌警示柱、里程碑、公路界碑、輪廓標;Ⅳ類,標段號FX-01,主要工程內容防眩板;Ⅴ類,標段號BX-01,主要工程內容標線;Ⅵ類,標段號SPZ-01,主要工程內容聲屏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條件:滿足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3.1.2財務要求:滿足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3.1.3業績要求:滿足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3.1.4信譽要求:滿足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3.1.5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滿足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與本項目相應監理人、第三方試驗檢測單位(詳見附件2)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的,不得參加投標。
(2)本公告3.5修改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增加3.6款: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得參加投標。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環保工程專業資質除外)。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 / 信用等級的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每個投標人允許中1個標。對投標人信用等級的認定條件為:/。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7月30日09:00至2024年 08月04日17:00(北京時間,下同),在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hebztb.com/)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等。并及時查看有無澄清及修改。潛在投標人如未在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下載相關資料,或未獲取到完整資料,導致投標無效的,自行承擔責任。具體流程詳見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幫助中心。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技術支持聯系方式:400-0311-616。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 8月 21 日9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河北CA數字證書登錄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hebztb.com/),將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為使用“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投標文件編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完成上傳時間即為遞交時間。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投標形式,投標人不參加現場開標,投標人在開標時間可以登陸“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hebztb.com/)”按時完成投標文件解密、確認工作,并可在開標直播大廳觀看開標視頻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完成上傳的、未按要求進行加密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請投標人按要求遞交投標文件。
5.3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http://www.huanwei.cc/)、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hebztb.com/)上發布。
7.其他公示內容
本項目采用“雙盲+分散”形式評審。代理費收費標準:GHL-01標段30000 元、GLS-01標段10000元、BZ-01標段10000元、FX-01標段10000元、BX-01標段10000 元、SPZ-01標段10000元;付費主體:中標人。
8.提出異議渠道和方式
同招標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招標代理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9.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
監督部門:滄州市交通運輸局,投訴電話:0317—8695562。
10.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付費主體及收費標準
第三方交易平臺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www.hebztb.com/),使用范圍:發布招標公告、開標、評標、中標結果公告等環節;收費標準:本項目GHL-01標段3000元;GLS-01標段1000元;BZ-01標段1000元;FX-01標段1000元;BX-01標段1000元;SPZ-01標段1000元。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滄州市新華區建設北大道9號
聯 系 人:鄧先生
電 話:0317-5639719
招標代理機構:河北宏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莊市新華區合作路68號
聯系人:侯玉陽、白春慧、常泳波
電話:0317-2080151
電子郵箱:hxzb0317@163.com
12.附件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2:與本項目相應監理人、第三方試驗檢測單位
附件3:評標辦法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資質要求 |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2、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公路安全設施分項)。(適用Ⅰ-Ⅴ類) 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適用Ⅵ類) 3、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財務要求 |
為本合同所提供的營運資金(以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最新財務報表(2023年度)中: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年末數計算)以及為本合同而專門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營運資金滿足條件的,無需提供銀行信貸證明),總和不得少于:Ⅰ類 900萬元;Ⅱ類 300萬元;Ⅲ類100萬元;Ⅳ類100萬元;Ⅴ類100萬元;Ⅵ類200萬元; |
業績要求 |
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條(段)單側60公里(或雙側30公里)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施工(Ⅰ類包含鋼護欄;Ⅱ類包含隔離柵;Ⅲ類包含標志;Ⅴ類包含標線)業績。 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條(段)60公里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施工(Ⅳ類包含防眩板;)業績。 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至少獨立完成過1條(段)合同額1000萬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的聲屏障工程施工(Ⅵ類包含聲屏障)業績。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過去 1 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
數量 | 資格要求 | 在崗要求 | |
項目經理 | 1 | 工程師; 具有“公路工程”專業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適用Ⅰ-Ⅴ類)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適用Ⅵ類) 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擔任過1條(段)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適用Ⅰ-Ⅴ類) | 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其他項目撤離,并能在本項目履約。 |
項目總工 | 1 | 高級工程師; 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適用Ⅰ-Ⅴ類)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適用Ⅵ類) 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擔任過1條(段)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適用Ⅰ-Ⅴ類) |
注:項目經理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的注冊單位名稱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登記單位名稱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登記單位名稱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監理 合同段 | 監理單位 |
監理 | 中咨公路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河北華達公路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滄州交發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第三方試驗檢測單位: 山東省交通科學研究院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1 | 評標辦法 |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雙信封形式。 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資格評審,并對通過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按照本章第2.2 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等時,以技術文件評分高者優先,技術文件評分也相等時,以項目經理加分項業績數量多的優先。然后對前3名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第二個信封報價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價相等時,以第一個信封排名高的優先。評標委員會評審通過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少于 3 個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全部投標;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補遺書編號(如有)、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姓名、計劃工期、工程質量、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d.遞交投標文件的標段和所投標段一致。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形式、時效和內容提供了投標保證金,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授權委托書,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未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7)投標人未提出分包計劃。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個信封(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暗標)的編制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0.2款的規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內容齊全完整: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d.遞交投標文件的標段和所投標段一致。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中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6)投標人未提交調價函。 (7)投標人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 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 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 投標人的財務狀況應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 投標人的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 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 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 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 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定。(Ⅵ類不適用)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2.2.1 | 第一個信封分值構成(總分 100分) | 施工組織設計(暗標部分): 40分 ; 主要人員(明標部分): 25分 ; 其他因素(明標部分): 35分(其中履約信譽15分,企業業績20分); |
2.2.3 |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
3.2.4 |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 3 名通過詳細評審 |
3.6.1 | 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為: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以下信息進行查詢: (1)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的復核結果一致(Ⅵ類除外); (2)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詳細信息網頁截圖的內容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的復核結果一致;(Ⅵ類除外) (3)所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業績的網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復核的結果一致;(Ⅵ類除外) 所附項目經理一級注冊建造師信息的網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 ”復核的結果一致; 所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網頁截圖復印件與“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公共平臺查詢網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復核的結果一致。(Ⅵ類除外) (4)投標人信用情況網頁截圖內容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異常經營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復核結果一致。 前述(1)、(2)、(3)、(4)項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網頁截圖或所附截圖與復核結果不一致,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涉及加分項的不予計分。 投標人應當及時核查并更新政府網站公開的相關信息,并承擔由于信息填報不完整或者不準確等原因導致投標可能被否決的后果。相關信息由投標人填報的,其真實性由投標人負責,經查證與事實不符的,視為投標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 (5)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按照投標人提供的驗證方式對電子保函或電子保證保險進行驗證。如投標人未提供電子保函或電子保證保險的驗證方式,或根據提供的驗證方式無法核實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
3.9.1 | 評標結果 | 本款修改為: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1.評標辦法”的規定推薦中標候選人。 |
需補充的其他內容: | ||
無 |
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條款號 |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
2.2.2(1) | 施工組織 設計(暗標)
| 40分 |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 | 5分 | 內容齊全,規劃合理,得4.3-5.0(含)分 |
內容較具體、齊全,規劃較合理,得 3.6-4.3(含)分 | |||||
內容基本具體、齊全,規劃基本合理,得3.0-3.6(含)分 | |||||
主要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 10分 | 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具體齊全可操作性強配備合理,得8.7-10.0(含)分 | |||
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較具體、較齊全、較合理,得7.4-8.7(含)分 | |||||
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基本具體、基本齊全、基本合理,得6.0-7.4(含)分 | |||||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保證體系及措施詳細具體、科學、合理,得 4.3-5.0(含)分 | |||
保證體系及措施較詳細具體、較合理,得 3.6-4.3(含)分 | |||||
保證體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3.0-3.6(含)分 | |||||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6分 | 體系及措施具體、齊全、合理,得 5.2-6.0(含)分 | |||
體系及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 4.4-5.2(含)分 | |||||
體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3.6-4.4(含)分 | |||||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6分 | 體系及措施具體、齊全、合理,得 5.2-6.0(含)分 | |||
體系及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 4.4-5.2(含)分 | |||||
體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3.6-4.4(含)分 | |||||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3分 | 體系及措施具體、齊全、合理,得 2.6-3.0(含)分 | |||
體系及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 2.2-2.6(含)分 | |||||
體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1.8-2.2(含)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3分 | 體系及措施具體、齊全、合理,得 2.6-3.0(含)分 | |||
體系及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 2.2-2.6(含)分 | |||||
體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 1.8-2.2(含)分 | |||||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2分 | 內容齊全,合理,操作性強,得 1.7-2.0 (含)分 | |||
內容較具體、較齊全,操作性較強,得 1.4-1.7(含)分 | |||||
內容基本具體、基本齊全,操作性一般,得1.2-1.4(含)分 | |||||
2.2.2(2) | 主要人員(明標) | 25分 | 項目經理 | 15分 | 滿足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最低要求)得15分。 |
項目總工 | 10分 | 滿足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總工最低要求)得10分。 | |||
2.2.2(3) | 其他因素(明標部分) | 35分 | 企業業績 | 20分 | 滿足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得12分; 每增加一項滿足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的業績加4分,本項最多加8分。 |
履約信譽 | 15分 | 滿足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和投標人須知1.4.4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 |
注:1、第2.2.2(1)項各評委打分保留2位小數,投標人該項得分為各評委打分的算術平均值,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2、第2.2.2(1)項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評審因素缺項則該項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