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南大港收費站互通增設反光標識已由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下達2024年預算的通知(滄交發〔2024〕38號)批準。項目業主為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津汕分公司,建設資金為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津汕分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詢價采購。
一、采購內容
1、采購項目內容: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南大港收費站互通增設反光標識;
2、工期:10日歷天;
3、采購預算:182214.38元;
4、項目實施地點: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
5、采購范圍及標段劃分:本次招標為1個標段,主要為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南大港收費站互通增設反光標識;
6、質量:合格標準。安全目標: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7、質保期:6個月(質保期內,產品發生質量問題,需進行免費修復)
8、付款方式:項目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費用的100%,最終結算費用以實際發生量和審計為準。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的規定,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具備承擔本項目施工條件、能力和信譽。詳見本公告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按報名時間先后接受第一名;
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投標。
三、獲取采購文件時間、方式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8日(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津汕分公司(滄州市建設北大道9號105室),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三證合一除外)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除外)原件、和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章)購買詢價文件。
四、提交及開啟響應文件時間及地點
1、提交響應文件及簽到時間:提交響應文件及簽到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9日上午9:30。
2、提交響應文件及簽到地點: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津汕分公司(滄州市建設北大道9號102室)。
3、開啟響應文件時間:2024年8月9日上午9:30
4、開啟響應文件地點: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津汕分公司(滄州市建設北大道9號102室)。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到并提交響應文件。遲到的響應文件將不予受理。
5、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按照響應文件要求密封的或未提交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的響應文件,法人或授權人未按上述要求到場的,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五、采購須知
1、響應文件
由供應商根據項目要求,按照“響應文件格式”編制響應文件。響應文件須用A4紙張打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兩份),經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2、評定成交原則
評審以供應商報價,資格條件、響應文件是否符合要求、供應商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其他優惠條件為依據,按照“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確定成交單位”的原則,在不超過采購限價的前提下,低價確定供應商。如第一名不能履行合同時,第二名遞補為成交單位,依次類推。
六、本公告發布媒體
本次公告在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www.huanwei.cc)上發布。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采購人概不負責。
七、采購人信息
1、采購人名稱:滄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津汕分公司
2、采購人地址:滄州市新華區建設北大道9號
3、采購人聯系方式: 宋征 聯系電話:0317-5639721
附件:1、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格式
2、資格審查條件
申請購買詢價文件的企業應提供其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與本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名單; 2)對本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名單; 3)本單位對其他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名單。
(單位蓋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種情況,請在其后填寫“無”。
2、供應商應如實填報此表,否則因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并視為弄虛作假。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資質要求 |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完成本項目的業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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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 譽 要 求 |
供應商在過去1年(2023年8月1日至開標日)中不曾在任何公路項目中違約或被驅逐或因供應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